各相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案例内容要求
高等学校教育综合改革主要包括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教师队伍管理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教育评价改革主要包括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用人单位等五大主体,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等四类评价方式以及现代信息技术赋能教育评价等。
二、案例撰写要求
1.要突出真实性。做法与经验应当来自基层、学校工作实践一线,实事求是,数据准确,事例详实,严禁虚构和杜撰。
2.要突出创新性。相关改革举措要特色鲜明,工作思路、方式方法、体制机制上有创新、有探索、有突破。
3.要突出实效性。重点突出具体做法,方向正确,措施有力,方法可行,保障得力,成效显著,得到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认同。
4.要突出典型性。案例应当具备一定的代表性,可复制、可推广,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案例选题要求
需结合但不限于选题指引(附件1)进行申报。标题自拟,正文字数不超过3000字,文字表述简明易懂、清晰准确,避免穿靴戴帽和过于学术化、概念化,非必要不配图表,确需图表辅助的,不得超过3张。具体写作格式可参考示例(附件3)。
四、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于2023年10月25日前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案例申报表(附件3)及案例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730房间,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工作邮箱。已被评为以往年度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典型案例的,不得再次申报。
联系人:李军,高鹏,联系电话:8462527、8462529
电子邮箱:gjs@wfmc.edu.cn
附件:
1. 案例选题指引
3. 典型案例示例
4.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