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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pgzx    发布时间:2023-09-18    浏览次数:191


各部门、各学院、各课题负责人:

近日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发布了《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相关我校有关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在研究期限内按照研究计划已完成研究任务,由我校人员主持的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2021年度立项。

二、项目鉴定时间

即日起至20231110日。

三、结题鉴定方式

课题成果鉴定方式包括通讯鉴定、会议鉴定和免予鉴定,课题组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请成果鉴定(详见《通知》)。

、结题鉴定程序

1.结题材料审核。1031日前,按研究计划完成并达到结题要求,且同时满足《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潍医教字〔202118 号)中结题标准的相关要求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按要求提报所有结题材料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审核。

2.课题结题鉴定。1114日前,各课题负责人,聘请鉴定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

3.鉴定材料报送。1117日前,将按照要求格式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一式二份)、结题汇总表(一份)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文件夹名称为“高教学会课题结题+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

4.上报复核验收。经学校组织鉴定后,将材料提交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复核验收,高教学会验收合格后,为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

第一次验收未通过者,可在半年内重新申请鉴定;第二次鉴定或审核仍未通过者,终止结题。逾期不实施二次鉴定又未说明理由者,将予以撤项。终止结题和撤项的,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结题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

(二)《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

(三)研究成果:

1.成果主件:即研究总报告,要求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其中,研究总报告字数不少于2.5万字;重复率低于20%;错别字低于1‰

2.成果附件:即与课题研究高度相关的成果,包括研究论文、专著、教材、案例等,为研究期间发表、出版,并注有“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等字样。过程材料的时间、主持人签字、专家签字等严禁弄虚作假。

(四)如课题负责人、研究内容有较大调整的,需提交《变更申请审批表》;

(五)经费预算与支出合理证明。

六、其他要求

根据《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潍医教字〔202118号)规定,如存在到期课题无故不参加结题评审,延期课题未通过结题评审情形,将由学校终止该课题研究,废止该课题,收回未使用课题经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请各级教学研究课题。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536-8462527

电子邮箱:gjs@wfmc.edu.cn


附件 1: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

附件 2: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专项课题申报书

附件 3 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结题汇总表

附件 4: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

附件5: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盖章版)

附件6: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专项课题立项名单-潍坊医学院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39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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