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近日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发布了《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课题结项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为做好相关我校有关课题的结题工作,现将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正常研究期限内的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二、结项要求
根据《通知》新精神,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课题须在研究期限内(含结题)至少提交一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教科研成果专报》(要求及标准格式见附件 2),省教科院将通过专业评价,根据稿件质量进行奖励(奖励办法见附件3)。其他详见《通知》内容。
三、结题鉴定
(一)鉴定方式。课题成果鉴定方式包括通讯鉴定、会议鉴定和免予鉴定,课题组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请成果鉴定(详见结题资料包内各《管理办法》要求)。
(二)鉴定程序。
1. 结题材料审核。按研究计划完成并达到《通知》结题要求,且同时满足《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潍医教字〔2021〕18号)中结题标准的相关要求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按要求提报所有结题材料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审核。
2. 课题结题鉴定。通过学校审核的结项课题,由各课题负责人,聘请鉴定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填写对应的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
3. 结题材料报送。通过鉴定的课题,应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周(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相应提前)向提交学校提交所有结题材料。
4. 上报复核验收。经学校将符合结题鉴定要求的结题材料,在下个月第一个工作周统一提交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复核验收。
四、结题材料要求
1. 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内,注明“教育科学规划”“教育教学研究”字样,详细写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结题材料(一式2份、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单独装订)、加盖公章的“结题汇总表”(1份)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以上材料需附电子版,邮件主题:课题类型(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管理单位名称;每项课题的结题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工作单位+课题编号”,发送至指定邮箱。
2. 《教科研成果专报》稿件要求:单独发送电子版《教科研成果专报》至指定邮箱,纸质版随结题材料报送。邮件主题为:课题类型(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教科研成果专报+管理单位名称;每项课题的成果专报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工作单位+课题编号”。
五、其他要求
1.所有超过研究期限、未办理延期申请的课题,以及已经提交延期申请且到期未结题的,均将予以撤项。省教科院将定期开展逾期未结项课题清理工作。被撤项课题的负责人(含主动要求撤项),自撤项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相应核减单位申报指标。
2.根据《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潍医教字〔2021〕18号)规定,如存在到期课题无故不参加结题评审,延期课题未通过结题评审情形,将由学校终止该课题研究,废止该课题,收回未使用课题经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请各级教学研究课题。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536-8462527
电子邮箱:gjs@wfmc.edu.cn; 地址:办公楼730房间
附件:
4.结题材料包
6.2023年度山东省教科院未结题项目名单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