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各附属医院、实践教学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课题管理,提升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质量,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研究任务,根据《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潍医教字〔2021〕18号)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定期开展2023年度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现将2023年度课题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根据课题研究计划,已经进入中期阶段的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详见附件1)。
二、中期检查时间
每年寒暑假后进行中期检查。本次检查时间暑假后:每年9月20日前。
三、中期检查形式
采取校、院二级管理制。
1.二级单位负责课题: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潍坊市课题、厅局级课题、省级部分课题,以及其他课题。
2.学校负责课题: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省教育厅教改课题、国家级课题。
四、中期检查要求
1.项目主持人结合各自项目,就研究工作主要进展、阶段性成果、主要创新点、存在问题、重要变更、下一步计划、可预期成果等情况形成简要说明,填写《**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以及阶段性成果材料(复印件),交所在单位。
2.各单位负责的课题由各单位进行检查(保留检查过程照片),组建评审专家组(非课题组人员),一般3—5人,至少1位为省级及以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首位完成人,或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主持人。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签署在检查表中。各二级学院可分开组织,亦可联合组织。学校将对中期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3.学校负责的课题由学校进行检查,组织答辩会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填写《**项目中期检查表》,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签署在检查表中。
五、材料提交
2023年9月25日前各单位汇总《**项目中期检查表》、《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总结》(附件4),以上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相关电子版材料和中期检查现场照片发至邮箱。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由二级学院留档。
六、相关要求
1.如果课题因故更换负责人、不能按计划完成或变动研究内容,课题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及学校提出申请,待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
2.中期检查未通过课题,将限期整改半年,整改通过后划拨学校资助经费剩余部分。
3.对于无故不参加课题中期检查者,或存在学术不端、舞弊行为者,或违反财务纪律、存在违法违纪情形者,或中期检查未整改后仍未通过者,学校将终止该课题研究,废止该课题,收回该课题未使用课题经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请各级各类教学研究课题。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536-8462527
电子邮箱:gjs@wfmc.edu.cn;报送地址:办公楼730室
附件:
4.2023年度第二批次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总结-(参考模板)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