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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pgzx    发布时间:2023-06-20    浏览次数:2384

各部门、各、各项目负责人

近期,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发展中心〔202326号),为做好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2年度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立项课题(名单见后),按照研究计划已经完成,达到结题验收标准的

二、鉴定时间

本年度结题鉴定分两次集中进行,第一次集中鉴定时间为8月份;第二次集中鉴定时间为12月份。

三、结题鉴定与验收

结题鉴定方式分为现场鉴定和免予鉴定,课题组可任选其一申请结题,通过现场鉴定和批准免予鉴定的课题即可办理结题验收。

()现场鉴定。由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聘请同行专家组织召开现场鉴定会,通过当面陈述、提问、现场考察和答辩等方式进行。

()免予鉴定。符合《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课题,可申请免予鉴定。

()第一次验收未通过者,可在半年内重新申请鉴定;第二次鉴定或审核仍未通过者,予以撤项。逾期不申请二次鉴定又未说明理由者,视为放弃二次鉴定权利,予以撤项。

四、结题材料要求

()装订格式。

结题材料统一左侧装订,并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顺序装订。

(二)成果内容。

1.课题结题申请表。要求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其中,研究总报告字数不少于8000字,重复率低于20%,错别字低于1‰

2.课题研究的附件。即与课题研究高度相关的成果,包括研究论文、专著、教材等,为研究期间发表、出版,并注有“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等字样。

3.其他要求见附件1

五、报送要求

如申请上半年结题鉴定,请于75日前将装订成册结题材料(一式3)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办公楼730。同时将上述所有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发至相应邮箱。(邮件主题:微课题结题+课题编号+主持人姓名;课题的结题材料统一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课题编号命名)

备注:所有材料均可从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网址:www.sdedsc.cn)

联系人:李老师,0536-8462527  邮箱:gjs@wfmc.edu.cn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3、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

    4、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结题申请表

    5、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立项申请书

    6、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

    7、2022年度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立项名单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36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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