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医学院二级学院教学督导专家组建设指南
(供各学院参考)
一、人数设定
督导组设组长、副组长、组员职务。
督导组全部人员数量,建议按以下标准之一确定:
1. 督导组人数:专任教师数= 1: 5 ~ 6
2. 督导组人数:授课教师数= 1:6 ~ 7
二、聘任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热爱教育事业,热心教学督导工作,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较高威信。
(二)了解高等教育新形势,熟悉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把握高等教育规律,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较高理论水平、丰富实践经验和较强工作能力。
(三)熟悉教学一线情况,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高级职称;
2. 担任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
3. 担任教研室负责人;
4. 在省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中获得奖励;
5. 列入当年度免于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教师名单;
6. 具有中级职称且上年度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位列本学院前30%。
三、工作职责
参见《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潍医教字〔2021〕19号)相关内容。
四、工作要求
1.工作范围要涵盖学院所有日常教学活动,不限于全部课程授课质量督导、集体备课督导、所辖专业学生学风督导、日常教学专项督导。
2.督导听课工作量按照《潍坊医学院听课管理规定》(潍医教字〔2017〕51号)执行,一般每学期不少于6次;督导组要制定听课计划,做好分工,进行针对性听课,原则上每年应对学院所有授课教师督导听课一轮次。
五、考核与待遇
1. 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对督导组工作进行考核。
2. 考核专家组应有联系本学院的学校督导委专家参与。
3. 经考核合格,按每人每年不少于12个学时核算工作量,从二级学院绩效考核经费中列支。
4. 每年督导听课少于12次的,原则上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并解除聘用。
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