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各开课学院:
根据《潍坊医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潍医教字〔2022〕2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现就2022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同行评价结果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价依据
1. 《潍坊医学院听课管理规定》(潍医教字〔2017〕51号)要求:同行教师通过听课主要是了解教师对教学大纲的贯彻、教学内容的选择、重难点的把握,交流学习教学方法和技巧,并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价。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重点了解和掌握所开课程的教学状况、教学大纲的贯彻、教学内容的选择、集体备课确定内容的执行和教师教学水平;教授、副教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重点听取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做好传帮带工作;中、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新任教师参加工作起2学年内必须系统地听完本教研室所有开课课程。
2. 《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潍医教字〔2021〕19 号)要求:学院督导组听课任务由各学院安排,每学期应对所有教研室集体备课督导一轮次,每年应对学院所有授课教师督导听课一轮次。
3. 《实施办法》规定:同行评价是指同学科教师和二级学院教学督导专家组专家对任课教师进行的教学评价。同行教师应在听课和查阅教学资料基础上,对教师课堂教学改革开展情况和相关教学工作进行评价。每次听课结束后要及时与被评价教师进行沟通,指明优缺点,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
二、评价对象
1. 评价对象为在2022年度承担全日制本科课程(包括理论课、实验课)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含专任、兼职及外聘教师)。
2. 本年度无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可以在日常听课基础上评价其他教师,但不可被评价,其《结果报表》“得分”处划“—”,并在备注处标注事由。
三、评价组织
1. 各开课学院负责所开设课程授课教师的同行评价工作。结果采集可通过填写评价结果采集邮件、问卷星问卷等方式进行。评价过程确保程序合理、过程严谨、结果可信。评价过程材料由学院自行保存(保存期不少于一年),如教师对同行评价结果有异议,由各学院负责解释。
2. 学生工作处负责做好“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开设课程的同行评价工作。评价对象为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的所有授课教师。
3. 同学科教师评价结果的采集,可采取同一教研室所有课程授课教师设为同一评价组,或学科相近教研室所有课程授课教师设为同一评价组的方式进行,具体划分原则及组织过程由开课学院自行确定。
4.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各学院同行评价结果的监测,如出现同一教研室“同学科教师评价得分”相同等不合理情况(疑似失真),须所在学院向学校提出说明。2021年,全校共有7个教研室的同学科评价结果疑似失真,具体名单已反馈相关学院。
四、结果确定
根据学校《实施办法》规定,同行评价是以日常听课为基础的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评价。各开课学院教学督导专家组评价结果,须参考“教学质量智慧监测系统”收集的本年度同行听课、领导听课评分。查询方式参见附件2。
五、结果报送
请各单位于12月19日(周一)前,将电子版《潍坊医学院课堂教学质量同行评价结果报表》通过各学院办公邮箱发送至教评处邮箱(jpzx@wfmc.edu.cn),纸质版于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统一报送。
六、其他事项
本学期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及领导听课评价等网上评价问卷开放至2022年12月16日23点。请各学院通过“教学质量智慧监测系统”管理端监控各主体评价进程,督促师生及时完成教学评价工作。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13791878908
附件:1. 潍坊医学院课堂教学质量同行评价结果报表
2. 教学质量智慧监测系统管理员操作指南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