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课题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质量,根据《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课题管理办法》《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现对在研课题进行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1年度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立项课题,根据研究计划,已经进入中期阶段的(详见附件1)。
二、中期检查程序
1.项目主持人结合各自项目,就研究工作主要进展、阶段性成果、主要创新点、存在问题、重要变更、下一步计划、可预期成果等情况形成简要说明,填写相关课题《中期检查表》,交所在部门、学院。
2.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负责对课题进行检查,组建评审专家组(非课题组人员),一般3—5人,至少1位为省级及以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首位完成人,或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主持人。在所在单位意见中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签署在检查表中。
三、材料提交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请在10月25日前,提交相关课题《中期检查表》和《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和word版电子文档。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由二级学院留档。
四、相关要求
1.如果课题因故更换负责人、不能按计划完成或变动研究内容,课题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申请,待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
2.中期检查未通过课题,将限期整改,整改通过后划拨学校资助经费剩余部分。
3.对于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课题,存在学术不端或舞弊行为,违反财务纪律或存在违法违纪情形者,学校将终止该课题研究,废止该课题,收回该课题未使用课题经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请各级教学研究课题。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536-8462527
电子邮箱:gjs@wfmc.edu.cn;报送地址:办公楼730室
附件: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