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各附属医院、实践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201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潍医教字〔2020〕12号)和《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潍医教字〔2021〕18号)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对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9年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已完成研究工作,达到研究要求,符合《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结题验收条件,即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程序
1. 项目主持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结题材料。
2. 各单位对结题材料进行初评,对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报送学校参加结题评审。
3.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形成结题结论。
三、结题材料
1. 《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2),一式3份。
2. 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成果附件,一式1份,装订成册,内含以下材料:
(1)项目研究总结报告。
(2)项目研究成果材料。包含正式发表论文、会议论文、著作、教材、实验指导书或讲义、教学软件、电子课件、奖励、报道、研究报告、人才培养方案、规章制度、应用范围及成效证明等支撑或旁证材料,要特别注重反映研究成果在一定范围内(校内、省内、行业内)对教育教学改革产生的推动作用,具有实际应用和推广价值的证明。教材、讲义等正式出版的实物证明材料列入研究总结报告目录,不需装订,单独提供。
(3)其他材料。
3.《潍坊医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意见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放入“课题编号+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文件夹内上报。2022年9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材料统一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实践教学改革与研究专项统一报送实践教学管理处。
四、工作要求
1. 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重要变更申请表》(附件3),经学校同意后备案管理,但项目延期只限一次,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年。未结题项目负责人,将不得主持申报新的教学研究项目。
2. 对于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将延期半年进行二次验收。到期课题无故不参加结题评审,延期课题未通过结题评审的,将由学校终止该课题研究,废止该课题,收回未使用课题经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请各级教学研究课题。
五、联系方式
1.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地址:办公楼730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462527
联系邮箱:gjs@wfmc.edu.cn
2.实践教学管理处(实践教学改革与研究专项)
地址: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
潍坊医学院办公楼566室
联系人:仲老师 联系电话:15306369996
联系邮箱:sjjxb@126.com
附件:附件1:关于公布201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潍医教字〔2020〕12号 ).pdf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