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近日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规办〔2022〕6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研究期限内,按照研究计划已完成的由我校人员主持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2.已申请延期,并承诺本年度完成的由我校人员主持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二、鉴定时间
自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5月24日。
三、结题鉴定方式
结题鉴定方式分为通讯鉴定、会议鉴定和免予鉴定,课题组可任选其一申请结题(详见《通知》)。
四、结题鉴定程序
1.结题材料审核。5月10日前,按研究计划完成并达到结题要求,且同时满足《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潍医教字〔2021〕18 号)中结题标准的相关要求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按要求提报所有结题材料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审核。
2.课题结题鉴定。5月20日前,各课题负责人,聘请鉴定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按照鉴定方式填写《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附件5)。
3.鉴定材料报送。5月24日前,将要求格式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一式2份)、《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单独装订)、加盖公章的“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2年度结题汇总表”(附件9)(1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上述所有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发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邮箱。(文件夹名称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
4.上报复核验收。学校将材料提交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验收,验收合格后,将给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
第一次验收未通过者,可在半年内重新申请鉴定;第二次鉴定或审核仍未通过者,终止结题。逾期不申请二次鉴定又未说明理由者,视为放弃二次鉴定权利,终止结题。结题材料验收未通过且研究期限已超期的课题,将不再结题,予以撤项。
五、结题材料要求
详见《通知》内容。
六、报送注意事项
1.所有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已经到期,未办理延期申请的;或已经提交延期申请且到期不予结题的,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予以撤项。
2.各单位要加强研究项目过程管理,根据《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潍医教字〔2021〕18 号)规定,如存在到期课题无故不参加结题评审,延期课题未通过结题评审情形,将由学校终止该课题研究,废止该课题,收回未使用课题经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请各级教学研究课题。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高老师,0536-8462527、8462529
电子邮箱:gjs@wfmc.edu.cn
附件:附件.zip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