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近日,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下发《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现将我校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通知》精神和省教育厅要求,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负责我省成果材料的申报、资格审查和推荐。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高等学校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和推荐。
二、评奖范围
1.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成果;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重大、重点课题成果。
2. 未列入“评奖范围1”,而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学校推荐,可参加省级评选;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推荐,可参加全国评选。
3. 已在往届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4. 参评成果主要是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5. 成果形成时间限: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成果原件1份,各单位“申报汇总表”一份。
四、申报时间
各单位将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21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730室,电子版发送到jpzx@wfmc.edu.cn(邮件主题为第六届全国优秀成果申报+单位名称)。本项目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申报,不限制各单位申报数量。
五、评审推荐
学校将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审。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优秀成果奖”评选通知
2.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
3.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4.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补充通知: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注意事项20210312.pdf
补充通知2: 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3月16日发补充通知要求,各高校限额申报5项。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