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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2018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pgzx    发布时间:2018-10-09    浏览次数:1400

各部门、各院(系):

近日,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联合下发了“2018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申报通知,根据通知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申报范围。本次课题申报设立了《2018年度医学教育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规定了申报范围、方向和重点研究领域,申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拟定适宜题目。

2.申报条件。1)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条件的,须有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2)课题主持人限1人,且只能担当1项课题主持人;同一人参与(含主持)项目不超过2项。(3)往届学会立项课题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主持申报2018年课题。

  二、申报程序

1.院系、部门推荐。课题主持人对照立项参考指南选题,填写《立项申请书》(附件3),向所院系、部门提交申请,各院系、部门要认真论证,择优推荐。

2.资格审核。学校负责对上报项目主持人及成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不安排进入学校评审环节。

3.评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确定拟推荐项目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学会推荐申报。

  三、项目管理

1.项目经费。本次学会课题研究为自筹经费项目。学校将根据《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管理办法》(潍医教字〔20171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立项课题提供配套研究经费。

2.研究管理。1)本次立项课题完成时间为2年,从20181231日起,至20201231日止。(2)课题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按照学会课题管理办法,开展研究,及时完成课题的开题、中期检查及结项等工作。(3)立项课题中确定的项目预期成果不得低于学校《管理办法》中相关内容的规定。(4)对于课题结题时,研究成果未达到学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学校将不予向学会上报推荐结项,该项目做延期结题处理;学会对不能按时参加结题或未通过结题的课题,将按照《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课题管理办法》(附件2)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院系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严格把关,提高申报质量。

2.课题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自行落实参与人是否超项申报,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经查实后,将取消申报资格。

3.各附属医院的申报工作,由医院管理处下发通知,各附属医院根据申报要求,自行组织推荐申报,务必保证申报质量,择优推荐。通过各附属医院申报获批的立项项目,其配套经费和课题管理由所在医院负责参照《潍坊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管理办法》,并按照学会《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五、材料提报

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课题申报材料如下:1.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2,参与人员签字2.课题立项匿名申请书(一式1份)3.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部门、院系公章4.提交课题立项申请书、课题立项匿名申请书电子版(以申报人姓名建立文件夹放置上述两类申请书),以及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5.每项课题申报费200元。

申报材料请集中20181029日—31(逾期不予受理),以部门、院系为单位将课题申报材料及申报费统一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联系人:吴迪老师   

联系电话:8462351  8462205    

办公地点:行政楼750(学校督导委办公室)

电子邮箱: wfhag@wfmc.edu.cn

 

 1.  附件.zip

2. 医学会2016年度医学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结题结果.xlsx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18109  


2018年10月11日,转发“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2018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申报工作补充通知

详见

http://210.44.80.148/_s21/2018/1011/c1701a51795/page.p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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