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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pgzx    发布时间:2016-02-25    浏览次数:230


各有关部门、各院(系)

为充分了解学期初教学工作状态,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学校定于227日—34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 教学条件

主要包括:任课教师、教材准备、授课教室(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计算机室)的准备;实验教学(实验室安排、教学试剂、教学仪器设备)的准备;教学环境(如教学设备、空调、照明、卫生及实验室安全防护设备运行情况);学生学习环境(图书馆、宿舍、自习室、网络、体育活动场所等);新教师试讲等,重点关注新学期各课程的教学计划安排情况。

() 教学文件

主要包括:各专业、各年级学期开课计划的制订;各门课程教学进度表、实践教学安排在教务系统的填报;任课教师的教案、讲稿、课件、教学进度表、课程表等教学材料;上学期期末考试总结分析及考试情况反馈等,重点关注各课程的集体备课计划安排情况。

() 课堂教学

主要包括:学生出勤及学习、思想状况,教师理论授课(特别是新开课教师课堂授课)情况,实验教学情况等。其它相关教学工作等。

二、检查形式

1. 部门自查。各有关部门、各院(系)领导根据检查内容负责组织对本部门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全面检查新学期教学准备情况。

2. 领导干部听课。校领导和全校处级干部集中听取本学期首堂课的理论授课,了解新学期教学情况。

三、工作要求

1. 各有关部门、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需要协调解决的,及时提出建议方案,报学校相关部门研究后尽快解决,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2. 各有关部门、各院(系)自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于39日前将《学期初教学检查表》和检查总结材料各1份交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新校区行政楼730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pzx@wfmc.edu.cn


附件:潍坊医学院学期初教学检查表.doc




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

201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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